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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深圳市宝安区调任产业经济类和城市建设类公务员5人公告

信息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发布时间:2024-11-29      点击人次:11701

深圳市宝安区2024年面向市内公开调任产业经济类和城市建设类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广东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决定面向市内国有企业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开调任产业经济类和城市建设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若干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任职位
 
调任职位共5个,其中正科级领导职位1个、副科级领导职位4个,分别是新桥街道正科级领导1名,区人才工作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科级领导各1名(详见附件1)。
 
二、调任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我市国有企业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在职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调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广东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和公务员回避有关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1日;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任: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或者影响期已满但影响尚未消除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或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9.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调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条件
 
1.在国有企业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担任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在聘相关领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在聘相关领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四)调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条件
 
1.在国有企业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担任相当于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在聘相关领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在聘相关领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现担任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以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报考的,年龄可以放宽5岁(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四、工作安排
 
(一)报名
 
每人限报1个职位,不得报考调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考人员需于2024年11月29日9:00至2024年12月19日18:00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bazzbgwyglk@baoan.gov.cn (邮件主题请注明“报名职位名称+姓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须提交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包括:
 
1.深圳市宝安区2024年面向市内公开调任产业经济类和城市建设类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含认证报告);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则提供);
 
5.岗位聘用证明:干部任免审批表、任职文件、聘任通知文件、聘用合同等之一;
 
6.业绩、获奖材料(自愿提供)。
 
(二)资格审核
 
对报考人员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核。调任职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可视情况核减或取消调任职位。资格审核通过且符合其他职位报名条件的可调剂到其他职位。对未通过资格审核或因人数未达比例取消调任的,向报考人员反馈情况;对资料不齐全的,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补充报送,不能在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补全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对弄虚作假的,取消调任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线上面谈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入线上面谈环节,主要考察考生履行职位职责的能力素质。线上面谈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70分以上的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专业能力测试。
 
(四)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政策理论水平、领导管理能力、产业经济和城市建设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的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综合能力面试。
 
专业能力测试的入围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综合能力面试
 
从专业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能力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此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综合能力面试人选。
 
综合能力面试重点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综合评定报考人员与岗位的匹配度。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的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作为考察人选。
 
综合能力面试的入围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60%的加权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组建考察组,依据调任资格条件和调任职位职责,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人选面谈等形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突出政治标准。如考察组认为考察人选不适合调任的,可取消该考察人选的调任,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
 
组织拟调任人选进行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确定拟调任人选的参考因素之一。
 
(八)确定拟调任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心理素质测评情况,研究确定拟调任人选。对拟调任人选在调出、调入单位开展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存在问题经调查影响任用的,按规定终止调任程序,并视情况递补或核减调任职位。
 
如拟调任人选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且该单位有独立使用经费决策权的,组织开展离任审计。在正式办理调任手续前,结合审计情况决定是否调任。
 
(九)审批和调任
 
公示无情况反映或反映情况不影响调任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等手续。
 
调任人员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进行职位调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调任工作全过程,在调任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调任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调任资格。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有关规定的,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数。
 
(三)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55-29999886(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2024年11月29日